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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懺悔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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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謊言(3/4)

的真理,它們甚至連財富都算不上,怎麽可能是應該具有的財富呢?何況,財產隻有建立在有用的基礎上,既然不存在什麽實用性,就無所謂財產可言。人可以申請得到一塊哪怕十分貧清的土地,因為至少可以居住;但是,一個漠不相關、對誰都不生效的無益的事實,無論是真是假,誰都不會發生興趣的。在精神方麵沒有用的,在肉體方麵亦然。任何無益的東西都不是非有不可的(一件東西必須是或者可能是有用的,它才必須具備)。必須具有的東西應該是或可能是有用的東西。因此,必須具有的真理就是和正義有關的真理。把真理用在那些其存在對誰都不重要、認識它又一無用處的無謂事情上,那就是對真理這個神聖的名詞的裹讀。真理,如果毫無用處,就不是一件必須具有的東西。由此可見,對真情閉口不談或予以隱瞞的人也就根本不算撒謊。


《謊言》


不說真話和說假話,是很不相同的兩碼事,然而,卻可以因此而產生一種同樣的作用。因為每當這種作用不存在,那麽結果當然都是一樣。無論在哪裏,隻要真理是無關緊要的,那麽,與此相反的謬誤也就同樣是無關緊要的。由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相同情況下,說與真相不符的話去欺騙人的人,其不公正的程度並不見得比不說真相去欺騙人的人更甚。因為,對無用的真情,謬誤者並不見得比不知者更糟。


《謊言》


帶著某種說教目的來虛構,叫做寓言或神話。因其目的隻是或隻應是:用易於感人、令人賞心悅目的形式將有用的真理寓於其中。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幾乎不去費心掩飾事實上包含著真理的謊言。不管怎麽說,為講寓言而講寓言的人並沒有撒謊。


《謊言》


我還要講一句,僅考慮一本書所包含的優點是不夠的,同時還應對它可能引起的災禍作出估計。應該記住在能讀到這本書的人中,品德惡劣、思想剛慢自用的讀者要比正直的讀者為數要多。在出版前,就應該對可能產生的好處與壞處、有益與無益進行比較—出版的究竟是一本好書還是壞書取決於這兩者中哪一個占主導地位。


《論真理》


我記得在哪本哲學書中讀到過:撒謊就是把應該披露的真情掩蓋起來。從這個定義中所以推出這樣的結論,對一個無須講出的真情閉口不談,這不是撒謊;但是,在同樣情況下,一個人不光是沒有道出真相,而且還講了假的,那他算不算撒謊呢?按照這個定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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