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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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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會計憑證(2)(1/4)

“製造費用分配表”是由會計人員在月終根據“製造費用”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選擇適當的分配標準,將製造費用分配到有關產品成本而編製的。


“產品出庫單”是由銷售部門在產品銷售時填製的。在“產品出庫單”上,要填寫能證明產品銷售實際情況所必要的資料,如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銷往地點或單位、結算方式及該銷售業務的合同負責人、經辦人等。


累計憑證,如“限額領料單”的填製應首先在單中注明某種材料在規定日期內的領用限額。每次領、退料時在憑證上逐筆登記,並隨時結出限領餘額,到規定期限終了時,即可求出實際領用的材料總數,並與限額相對比,送交會計部門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匯總憑證,如“發料匯總表”的填製應首先在單中列示領料單位、部門和領用材料的品種、單價、數量、金額,然後將各部門領用的各種材料加以匯總,即可求出本期發料總數量、總金額,此匯總表也可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原始憑證是具法律效力的書麵證明,是進行會計核算、處理交易或者事項的唯一依據,它的填製應該做到記錄真實、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書寫清楚規範、填製及時等要求。


記錄真實,就是要實事求是地填寫交易或者事項的發生情況,填寫在原始憑證上的內容和金額,必須真實可靠,符合有關交易或者事項的實際情況。


內容完整,就是要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逐項填明交易或者事項的完成情況。填寫在原始憑證中的基本內容和補充內容要按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逐項填寫齊全,不得遺漏。


手續完備,就是指原始憑證的填製必須要以完備的手續為依據,各有關經辦單位、人員要認真審核並簽章,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書寫清楚、規範,是指原始憑證上的文字和數字必須填寫清楚,整齊規範,易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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