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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會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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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會計工作組織(1)(2/4)

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在不同的會計工作組織形式下,會計機構設置也不同。


在企業,集中核算是指在一個獨立核算單位內部,包括企業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部門在內的所有部門發生的全部交易或者事項的會計核算工作都集中在獨立核算的單位設置的會計機構進行,會計機構以外的其他部門不進行任何會計核算工作。集中核算形式的優點是,便於進行會計工作的組織、管理和控製,便於資金的統一管理、調配和使用,便於會計信息的及時生成等。其缺點是由於將一個單位的全部會計核算工作集中於會計部門進行,因而,會計部門的工作量比較大。一般而言,規模比較小、業務量比較少或會計管理比較嚴格的單位采用這種形式的比較多。


非集中核算又稱分散核算,是指在一個獨立核算單位內部,有些部門發生的部分交易或者事項的會計核算工作由設置在這個非獨立核算部門的會計機構進行。比如,在生產車間設置核算員崗位,進行本車間產品成本的明細核算等。但在一定時間(旬或半月),單位內部各非獨立核算部門要將日常核算的資料集中於單位的會計機構,進行統一的匯總核算。非集中核算形式的優點是,由於將一個單位的部分會計核算工作分散於內部各非獨立核算部門進行,因而,會計核算工作量就得到了分散。其缺點是不便於進行會計工作的統一組織、管理和控製,也不便於資金的統一管理、調配和使用,會計信息的及時生成也受到了限製。一般而言,規模特別大、業務量特別多,會計管理比較鬆散,或大型企業集團、跨國公司采用這種形式的比較多。


與會計機構設置相關的還有總會計師崗位。《會計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條還規定:“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


總會計師是企業的領導成員,協助企業負責人工作,直接對企業負責人負責,是主管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最高行政職務。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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