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架
前浪
首頁
關燈
護眼
字體:

第十四章? 合約(2/6)

須保留授權給其他歌唱者演唱、並結集出版的權力,當然,不得再授權給任何的影視類作品等競爭體使用。


所以,隻是單次授權,不是買斷。


劉星語猶豫片刻,加上了一個條件:如果作者要將該作品授權給其他任何演唱者演唱,則不得使用《三國》的劇版編曲,這一版編曲,是屬於公司的,而將作品另外結集出版成別的唱片,也遵循此理,且該唱片出版,需要在《三國》原聲碟正式上市滿三年之後……


孔泉緊接著就提出:《三國》的劇版編曲的版權,理應屬於編曲者,也即彭向明,它和詞曲一樣,僅僅隻是授權給《三國》使用。


劉星語又:合約一旦簽訂,將聘請彭向明擔任《三國》的音樂副總監,會給出創作費用,所以這部分創作的版權,理應屬於出資聘請的劇組方。


…………


僅僅隻是一個授權範圍,這大約是這次合約談判的基礎和前提,兩個人就你來我往的爭了二十多分鍾,雖然彭向明一開始糊塗,但後來越聽越明白,當然,他也就不難發現,孔泉雖然提起問題來咄咄逼人,但其實他卻一直都在退讓。


這是雙方的談判基礎決定的。


弱勢的一方,隻能以讓步求合作。


但是客觀的,他退的應該算是穩紮穩打。


在這方麵退一步,就在另外一方麵要求進一步。


二十多分鍾之後,關於這個問題,雙方總算是達成了基本的一致,但孔泉也留出了後麵要求加錢的口子。


然後,原聲碟的問題……


合同原文是直接一筆買斷授權費用,這裏麵包括了結集出版,也即出版原聲碟,但孔泉卻愣是把這件事拆開了,變成了兩件事情。


授權給電視劇使用,是授權費,但結集出版唱片、上市銷售,就是剝離了電視劇之後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必須給分成。


劉星語:我們可以考慮再酌情給一筆買斷的錢。


孔泉:絕對不行!別管分成的比例多低,我們一定要分成。


雙方又撕扯了半,劉星語無奈宣布退讓,同意談分成。


但緊隨其後,她就捏捏眉頭,要出去喝杯咖啡,然後談判暫時中止。


起身離開的時候,她甚至已經毫不掩飾對這個白胖子的厭惡——不過她人雖走了,倒是沒忘了安排人也給這邊送來了兩杯咖啡。


喝著咖啡,胖子興奮地晃腿,賊兮兮地跟彭向明,接下來就會快了,因為大家已經差不多互相摸清了底線,對談判風格也很熟悉了。


果不其然,十幾分鍾之後,等劉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