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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話我的七個話劇(1/5)

閑話我的七個話劇


當我開始寫小說的時候,我並不明白什麽是小說。同樣的,當我開始寫劇本的時候,我也並不曉得什麽是戲劇。文藝這東西,從一方麵說,好像是最神秘的,因為到今天為止,我已寫過十好幾本小說和七個劇本,可是還沒有一本像樣子的,而且我還不敢說已經懂得了何為小說,哪是劇本。從另一方麵說呢,它又像毫不神秘——在我還一點也不明白何為小說與劇本的時節,我已經開始去寫作了!近乎情理的解釋恐怕應當是這樣吧:文藝並不是神秘的,而是很難作得好的東西。因此,每一個寫家似乎都該記住:自滿自足是文藝生命的自殺!隻吹騰自己有十年,廿年,或卅年的寫作經驗,並不足以保障果然能寫出好東西來!在另一方麵,毫無寫作經驗的人,也並無須氣短,把文藝看成無可捉摸的什麽魔怪,隻要有了通順的文字,與一些人生經驗,誰都可以拿起筆來試一試。有些青年連普通的書信還寫不通,連人生的常識還沒有多少,便去練習創作,就未免又把文藝看得過低,轉而因毫無所獲,掉過頭來複謂這過低的東西實在太神秘了!


是的,在我開始寫小說的時候,我雖不知何謂小說,可是文字已相當的清順,大致的能表達我所要說出的情感與思想。論年紀呢,我已廿七歲,在社會上已作過六年的事,多少有了一點生活經驗,嚐著了一些人間的酸甜苦辣。所以,我用不著開口“呐喊”,閉口“怒吼”的去支持我的文字。我隻須用自己的話,說自己的生活經驗就夠了。


到寫劇本的時候,我已經四十歲了。在文字上,經過十多年的練習,多少熟練了一些;在生活經驗上,也當然比從前更富裕了許多。仗著這兩件工具——文字與生活經驗——我就大膽地去嚐試。我知道一定寫不好,可是也知道害怕隻足泄氣,別無好處。同時,跟我初寫小說一樣,我並沒有寫成必須發表的野心,這就可以放膽去玩玩看了!不知對不對,我總以為“玩玩看”的態度比必定發表,必定成為傑作的態度來得更有趣一點,更謙恭一點,更有伸縮一點。一篇東西,在我手裏,也許修改三遍五遍,此之謂“盡其在我”。及至拿去發表,我總是保留著——“不發表也沒關係呀”!這樣,我心裏可以安適一點,因為我並沒“強人所難”啊!發表之後,我還是以為這一篇不過是合了這一位編輯的心意,夠上了這一刊物的水準;若以文藝的標準尺度來量一量,也許是不及格呀——發表了不就是立得住了。有此認識,乃能時時自策自勵;雖然不一定第二篇比第一篇好得那麽層層上升,可是心向往之,總可以免除狂傲;狂傲的自信原是自欺!


我的第一個劇本,《殘霧》,隻寫了半個月,不會煮飯的人能煮得很快,因為飯還沒熟就撈出來了!在那時候,我以為分幕就等於小說的分章;所以,寫夠一萬字左右,我就閉幕,完全不考慮別的。我以為劇本就是長篇對話,隻要有的話便說下去,而且在說話之中,我要帶手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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