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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解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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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心理學淺測(1/6)

佛教心理學淺測 諸君!我對於心理學和佛教都沒深造研究,今日拈出這一個題目在此講演,實在大膽。好在本會是討論學問機關,雖然見解沒有成熟,也不妨提出來作共同討論的資料。我確信研究佛學,應該從經典中所說的心理學入手,我確信研究心理學,應該以佛教教理為重要研究品。但我先要聲明,我不過正在開始研究中,我的工作百分未得一二。我雖自信我的研究途徑不錯,我不敢說我的研究結果是對。今天講演,是想把個人很幼稚的意見來請教諸君和海內佛學大家,所以標題叫做“淺測”。 二


倘若有人問佛教經典全藏八千卷。能用一句話概括他嗎?我便一點不遲疑答道:“無我、我所”。再省略也可以僅答兩個字:“無我”。“我”即無,“我所”不消說也無了。怎樣才能理會得這“無我”境界呢?我們為措詞便利起見,可以說有兩條路:一是證,二是學。“證”是純用直觀,擺落言詮,炯然見出“無我”的圓相,若攙入絲毫理智作用,便不對了。“學”是從學理上說明“我”之所以無,用理智去破除不正當的理智。學佛的最後成就,自然在“證”,所以“有學”這個名詞,在佛門中專指未得上乘果的人而言,但佛教並不排斥學,若果排斥學,那麽,何必說法呢?我們從“證”的方麵看,佛教自然是超科學的,若從“學”的方麵看,用科學方法研究佛理,並無過咎。


佛家說的叫做“法”。倘若有人問我:“法”是什麽?我便一點不遲疑答道:“就是心理學。”不信,試看小乘俱舍家說的七十五法,大乘瑜伽說的百法,除卻說明心理現象外,更有何話?試看所謂五蘊,所謂十二因緣,所謂十二處、十八界,所謂八識,哪一門子不是心理學?又如四聖諦、八正道等種種法門所說修養工夫,也不外根據心理學上正當見解,把意識結習層層剝落。嚴格的說,現代歐美所謂心理學和佛教所講心識之相範圍廣狹既不同,剖析精粗跡迥別,當然不能混為一談。但就學問大概的分類說,說“心識之相”的學問認為心理,並無過咎。至過最高的“證”,原是超心理學的,那是學問範圍以外的事,又當別論了。 三


佛教為什麽如此注重心理學呢?因為把心理狀態研究很真確,便可以證明“無我”的道理。因為一般人所謂我,不過把“意識相續集起的統一狀態”認為實體,跟著妄執這實體便是“我”。然而按諸事實,確非如此,狀態是變遷無常的東西,如何能認為有體?《唯識頌》說:


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


意思說是“因為說話方便起見,假立‘我’和‘法’的名稱,於是在這假名裏頭有種種流轉狀態之可言,其實在這假名和他所屬的狀態,不過依憑‘識’那樣東西變現出來”。簡單說,除“識”之外,無“我”體,然而“識”也不過一狀態,幾千卷佛典所發明的,不外此理。


我們為研究便利起見,先將“五蘊皆空”的道理研究清楚,其餘便可迎刃而解。


五蘊或譯五陰,或譯五聚。“蘊”是什麽意思呢?《大乘五蘊論》說:


以積聚義說名為蘊,世相續,品類趣外差別,色等總略攝故。


什麽是“世相續”?謂時間的隨生隨滅,繼續不斷。什麽是“品類趣處差別”?謂把意識的表象分類。佛家以為從心理過程上觀察,有種種觀念在時間上相續繼起,而且內容像很複雜,很混亂,但可以用論理的方法分為五類,每類都是狀態和狀態聯構而成,一聚一聚的,所以叫做聚,又叫做蘊。


五蘊是色、受、想、行、識,佛家以為心理的表象,這五種包括無遺。這五種的詳細解釋,很重費些話,今為講演便利起見,姑用現代普通語先略示他的概念。


色——有客觀性的事物


受——感覺


想——記憶


行——作意及行為


識——心理活動之統一狀態


我這種訓釋是很粗糙的,不見得便和五蘊內容吻合,詳細剖析,當待下文。但依此觀念,用西洋哲學家用語對照,可以勉強說,前一蘊是物,後四蘊是心。《大毗婆沙論》 (卷十五) 說:


總立二分,謂色、非色。色即色蘊,非色即是受等四蘊。……色法粗顯,即說為色。非色微隱,由名顯故,說之為名。


色蘊是客觀性較強的現象,有實形可指或實象可擬,故屬於西洋哲學家所謂物的方麵。受等四蘊,都是內界心理活動現象,像是離外緣而獨立,專靠名詞來表他性質。——-例如什麽是“記憶”,沒有法子把他的形或象呈獻出來,不過我們認識“記憶”這個名詞所含的意義,便也認識“記憶”的性質。這類心理現象“微隱而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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