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1/2)
第 七 十 九 章 原 文
和大怨 [1] ,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是以聖人執左契 [2] ,而不責於人。
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3] 。
天道無親 [4] ,常與 [5] 善人。 注 釋
[1]和大怨:和,調和、調解。大怨,不是一般的仇怨,慎重的仇恨。
[2]左契:契,契約,合同。古代的借貸合同由竹木製成,分成左右兩半,左片就是左契,可這負債人的名字,由債權人保管;右片是右契,刻著債權人的名字,由負債人保管。還債時,以兩片相合為憑據。
[3]司徹:掌管收稅的官。徹,周代的稅收政策,種地的人要將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給國家。
[4]無親:沒有感情,無愛無憎。
[5]與:幫助。善人得到“天道”的幫助,不是因為它有感情,而是因為善人遵循天道,是自然的結果。 譯 文
結下深仇大怨,即使後來得到調解,也一定會留下小的嫌隙,這怎麽能算是好的結果呢?
所以聖賢之人寬容大度,即便拿著借貸契約,也不去責難債務人。
所以有德的人就像是掌管契約的官員,拿著借據,但不去追討;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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