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2)
第 九 章 原 文
持而盈之 [1] ,不如其已;
揣而銳之 [2] ,不可長保;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
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3] 。
功遂身退 [4] ,天之道也。 注 釋
[1]持而盈之:持,保持。盈,滿、過多。
[2]揣而銳之:揣,同“捶”,打磨。銳,鋒銳、尖利。
[3]自遺其咎:自己種下禍根。遺,留下。咎,災禍。河上公注:“必被禍患。”
[4]功遂身退:功業完成,聲名顯赫的時候。遂,完成。 譯 文
當擁有的已經夠多時,就應知道滿足,適可而止,如果欲壑難填,早晚有一天已經擁有的也會失去;
做人太過尖銳,就會到處樹敵,不能長久保持自己的地位;聚斂過多的財富,就會引起別人的貪念,最終也會守不住;
為富不仁,驕傲蠻橫,就會招致怨憤,給自己埋下禍患;
懂得功成身退,就順應了自然的規律。 闡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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