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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許仙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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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章、解讀幻術眼(2/5)

教會的這種作用變成了社會的不可取代的一個因素,政府不可能設立很多辦公室、很多局來做這些所謂的社會服務,也不知道大家的需要,也不可能滿足每一個州、某一個市、某一個街區的不同的成千上萬的特殊的需要,隻有當地教會。教會做了這個事情以後,政府大社會,就比較現實了,大家的事情大家來做,市民社會就與這個有了直接的關係,政府就把這些事情讓給教會去做,教會做這個事情不是從今才開始,自打有北美殖民地的時候就一直做到現在,就變成了我們的傳統。”


馬可甚至毫不介意在許仙麵前出自己的打算。“而我們的教會一壯大,一個街區,一個城市,一個州……而我也可以借助教友的力量進入議會,從而為教會服務,讓咱們的教會成為美洲,哪怕是全世界的主流教會。”


“嗯,你的很好。我會盡快投資建起教堂的。”許仙很滿意他的野望。


如果一開始,許仙隻是祭煉書,耗費了太多的實力,從而開始了建立主場之旅的話。那麽現在,讓這個教會壯大,推衍法則,則是與建立神仙城,同樣重要的事。甚至許仙還在想自己是不是也炒炒股票什麽的。他有書在手,想不賺錢都難。


馬可卻嚇了一大跳,連連擺手,:“不不不!一個宗教要在社會上生存下去,政府不支持一分錢都給你,不可以搞商業,誰要搞商業,隻有進監獄。我知道你們東方是允許開創產業,收個門票什麽的。”


馬可去華國旅遊過,見識過華國宗教的死要錢。


許仙能什麽?東方的神不要錢,他們甚至連香火都不是那麽需要。需要錢的其實是人。神,早已經離開了。就如西方的主一樣,紅塵俗世,絕非神靈駐趾之地。


“大人,在米國,在這兒絕對不行。”馬可自問自答道,“既不能受政府的補貼,拿國家的撥款,又不可以盈利,更不能騙人,錢從哪裏來?隻有捐款,隻有我為大家服務,我需要錢為大家服務,請大家考慮是不是支持我,為什麽我要給大家服務,是因為我相信上帝。每個人都這麽,政府就觀察這些教會,誰這樣做了,你把你的教義解釋成這樣的、那樣的、極端的或者保守的、自由派的、傳統的、新潮的,什麽都可以,但是你不可以營利。


有人給你錢,你就是英雄,一個教會辦得好,明它得到了大眾的支持。米國政府就認為它代表了大家,米國政府當然樂見其成。如果一個教會辦得不好,辦不下去了。那你就把教會賣了,神職人員就改行,或者讓其他教會把你合並了,也無所謂,米國政府不會 “ 非常可惜,你辦不下去了,我來支持你 ” 。絕不可能,你辦得很好,也不會眼紅。用這種簡單的杠杆。就使得米國宗教市場非常繁榮,社會非常收益,因為大家爭著做好事來取得更多的資源。


韓國有一個很有名的人叫文鮮明,他搞了一個統一教。他跑到米國去了。這個有兩個特點。第一,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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