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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林清音:西北政法大學《西部法苑》學生優秀論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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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當代中國法理學研究範式初探(1/6)

魯沂


一、導言


法學研究範式問題是近幾年學界比較關注的一個重大理論問題,這一問題的提出也是20世紀80年代初法學重建以來取得長足進展的一個標誌。20世紀80年代,西方各種思潮闖入人文社會科學領域,新理論層出不窮,使之產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這突出地表現在人們思維方式的變化上,也就是我們現今所說的“範式轉換”。其中,法理學也經曆了一場深刻的範式轉換,並成為新世紀法理學學術發展的重要標誌。中國法理學思想是在傳統社會向近現代社會轉型過程中,從西方移植而來的,真正法理學研究的曆史並不長,且已構建起的法理學學術傳統還曾出現了斷裂。直到20世紀80年代,中國的法理學研究才得以恢複。然而,法理學研究一直以來還是受到政治意識形態的嚴重束縛。這些使得當代中國法理學研究一直顯得很幼稚,不成熟。但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法理學研究獲得了飛速發展,出現了一些在知識界頗有影響的學者,也出版了一批在整個學界很有影響的論著。這一突破用研究範式的轉換來概括再恰當不過了。與此對應,有關法理學研究範式本身的研究也已初見端倪。


就時間維度而言,當代中國法理學研究範式的轉換是指1978年到現在法理學研究的思維方式、理論模式方麵所發生的一係列轉換。目前,學界對於當代中國法學研究範式(主要是法理學)有這樣幾種典型觀點:首先是北京大學朱蘇力教授按時間順序把改革開放以來中融學劃分為“政法學派”、“注釋學派”、“社科學派”,並認為目前正在向社科學派轉化。他認為,“政法學派”盛行於1978年起到整個80年代,直到今天還在延續著,他們把“法學的一些有某種政治禁忌的題目從極‘左’政治或僵化政治中解脫出來,使之能成為一個公眾的學術話題”,一般地,“它的規則和評價標準是政治正確”;“注釋學派”是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一直貫穿了整個90年代,其核心問題是“構建一個概念係統基本完整,自治且能夠有效傳達和便於運用的法律體係”,其特點是高度關注具體的法律製度和技術問題,注意研究具體的法律問題;“社科學派”是從90年代中期開始的,其共同特點是不把法律話語作為一個自給自足的體係,而是試圖把法律話語與社會實踐聯係起來予以考察,考察其實踐效果,特別是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邏輯、曆史學的方法綜合運用起來,分析法律問題,解釋法律和法學中的疑難問題。山東大學謝暉教授則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的中國法學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即:“一元化法學”(又稱“一元化的禦用法學”、“一元化的價值法學”),社會學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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