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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別忘記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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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節(1/4)

,哪怕薛玲瓏很多時候都在打瞌睡偷懶。


日子溜的很快,眨眼又是兩年,八歲的簡珩練出一手好字,十歲的薛玲瓏又將一張寫滿大字的宣紙揉成團扔掉,重新趴在書案上奮筆疾書,磨蹭半天,總算寫了一張最為拿得出手的。


“這是我寫的最好看的一張,可以放我走了吧?”她含著討好的笑。


簡珩撇過臉,無視那張被稱為寫的最好看的字,“拿回去重寫二十遍。”


二十遍!薛玲瓏慘叫,“你就饒了我吧!”


就算她寫的不如他好看,可也不至於差到他老人家多看一眼就會瞎的地步吧?


“其實不想寫也可以,比如……”他故意停頓一下。


“比如什麽?”


“下回出去,你得像張家的小書童那樣,可不能拂了我的麵子。”


薛玲瓏不樂意了,“我是你娘子,為什麽要像張家的那個狗腿子?”


小爺我就是想要你當狗腿子呢。簡珩小臉一板,“警告你啊,以後不準說是我娘子,太丟人了!”


“反正我不要做狗腿!”她小聲咕噥。


張公子總是把書童當馬騎,被欺負的小書童一邊哭一邊討好張公子,比小狗還聽話。她可不想被簡珩那樣欺負。


“那就抄一百遍!”


“哼,我找老爺說理去!”


“告狀精,沒用的家夥。”


“你沒用你沒用!”


“你以為多說一遍就能改變事實?”他兩手一抄,淡定的問。


薛玲瓏氣結。


薛玲瓏的字確實難看,連最疼她的老爺也不願意把目光多放在她的本子上一眼,於是監督她學習的使命就交給了簡珩。


簡珩拿雞毛當令箭,沒少欺負薛玲瓏。薛玲瓏想不明白,曾經那麽可愛的少爺怎麽一天比一天麵目可憎了。


在抄寫《詩集》一百遍與當狗腿之間,薛玲瓏選擇了後者。


不就是因為之前跟阿胖鬥蛐蛐兒的時候沒帶他一塊麽,這個小心眼。


又到了櫻桃成熟的季節,張府的小少爺張雲給鎮上幾位頗有頭臉的家族下了帖子,邀請年紀相仿的小夥伴出來踏青摘櫻桃。


張員外家的櫻桃園附近還有一片桃花林,每到這個時節,緋雲一片,是雁安最好看的風景。


薛玲瓏一隻小手拎籃子,另一隻則拿著櫻桃往嘴裏塞,小小的紅嘴巴,珠圓玉潤的大櫻桃,吃的不亦樂乎。


本來簡珩不想來的,他比同齡的小孩早熟,不太愛與他們玩,薛玲瓏為了吃櫻桃連哄帶騙把他拐出來。


簡珩抄著兩隻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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