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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空間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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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節(2/4)

年裏,女性的婚嫁年齡一般是多少,這個問題,是俺開始看古言以來,一直存在心頭的疑惑。後來開始自己寫文,也做了一些對中國古代女子婚嫁年齡的考證調查。當然俺不是寫學術論文,所以就是穀媽(google)加度娘(百度)的大致看了一下,得出了一個籠統的印象。


這個印象之前,先談一下很多人認為古人十二三歲就出嫁,甚至七八歲就出嫁的這個觀念是從哪裏來的。答案很明顯,從清朝來的,特別是清朝的皇室,早婚現象很普遍。清朝的民間,特別是漢人,都沒有這麽變態。而清朝的皇室,大家都知道,是滿人,滿人是遊牧民族入主中原。早婚早育是遊牧民族的陋習之一,所以不奇怪,也不值得提倡,更不能把這種陋習當作常態。


古人不是傻子,古代也有醫學,有婦科,有產科,有兒科。女子到什麽歲數才能順利生育,現代人清楚,古代人也清楚。


按照古禮,比如春秋時期,認為男子二十加冠,女子十六及笄(不知道後來為什麽變成了十五及笄。俺能看到的有關春秋時期的古禮,都是女子十六及笄。不過既然十五及笄已經是現代人熟知的常識,俺就用了十五歲這個年紀),即可結婚。又有說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為不失時。而曆朝有關男女結婚年齡的法律規定,女子十五而嫁,是一個最經常出現的年齡。還有晉武帝的時候,曾經規定女子十七歲才能出嫁。


《世範》有雲:人之男女,不可於幼小時便議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論目前,悔必在後。蓋富貴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賢否,須年長乃可見。若早議婚姻,事無變易,固為甚善,或昔富而今貧,或昔貴而今賤,或所議之婿流蕩不肖,或所議之女狠戾不檢。從其前約則難保家,背其前約則為薄義,而爭訟由之以興,可不戒哉


第七十六章 及笄 下


低下眾人聽了太夫人的話,一片嘩然。


賀寧馨在許夫人身旁,手裏的帕子都快擰爛了。


許夫人忙從她手裏奪過帕子,輕輕拉過她的手拍了拍,安撫她有些激動的心情。


賀寧馨深呼吸兩下,終於壓住了心頭的一股惡氣。——她知道裴舒芬肯定不是省油的燈,可是萬萬沒有料到,連太夫人都站到她那一邊,棄自己如蔽履枉費之前自己還奢望過太夫人會出來說句公道話


裴家的大少奶奶沈氏在堂下聽到寧遠侯府的太夫人這樣說話,更是氣憤異常,起身也要說話。隻是她一站起來,便鬆開了偎在她身旁的楚謙謙的手。


三歲大的楚謙謙立刻搖搖擺擺地往堂上跑去,大聲叫著“娘”


裴舒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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