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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愛情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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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節(1/4)

“我會寫男女主角未婚就先上床,是因為我知道自己會讓他們雙宿雙飛成夫妻,否則不會有那一幕。但之於現實生活,我即使知道與他會有結果,也不願在沒有合法的情況下發生關係。不是怕他負我或什麽的,隻是……既然我是少女,就要保有少女的一切,不想先嚐試作少婦的滋味,就這麽點時光了,急什麽?”說到這兒,又想到蕭諾的單身條款了。“倒是你,反正是不婚,難道不會想要找人體驗一下當‘女人’的滋味嗎?”


“才不!”蕭諾很堅決的搖頭。“要是被纏上了怎麽辦?有些男人很不識好歹,自以為是女人的第一個男人就自大得要死,認為自己有責任,賴定了後妄想一沾再沾,直到他倦了,又不必被婚姻縛祝我何必當某男子獵豔名單上的一名?”


說得也是有理。原穎人鄭重的點頭同意。有些男人的確無賴又自大得討厭死人!


不過,可惜嗬!蕭諾這麽優良的外表,清秀文靜乖巧得很易讓人動心,不明白她思想的人會想要追來當老婆。不知道以前有沒有人追過她?下場一定很慘。


“奇怪,我們怎能相安無事住了大半年?”原穎人好笑的問著彼此。她們並不是知己,思想與行為皆大大不同,甚至還是競爭對手,努力想在讀者心目中的地位勝過對方,幸好筆風不同,否則如今早有高下之分。誰都知道各人風格既然不同,就不能將兩人的功力放在天秤上稱出高下,也不能以書的銷售量來評斷誰勝誰,隻能在共同的讀者口中分出地位了。不過讀者也不笨,一律以“你們都很好”來搪塞兩人,免得被摒棄在“忠實讀者”的大門外。


“因為我不是你的知己。”蕭諾從來不稱是誰的知己,太親昵了!不適用。


“我不需要知己,隻需要敵人。”原穎人想起黃耘春那女人,忍不住一肚子不爽。


“是呀.知己’總是認為她了解你、明白你要什麽,所以硬是涉入你的生活中、隱私中,妄想主導你的生命。她認為她關心你,所以有資格對你做最好的安排,即使設計你去戀愛、結婚或挖出你所有見不得人的事!我怕那兩個字!”她已經接近嘲弄了。


“沒那麽誇張,但我同意友情定到更深的境界仍要保有一份尊重,有些關心的行為對他人說根本是困擾,但自己卻不自知。有各形各色的朋友是好的,但不必刻意加深親昵,人與人之間還是得有些距離來尊重對方不欲人知的隱私。”所以,她也不列朋友為“知己”。如今朋友群中最令她欣賞的居然是“敵人”蕭諾,會不會太奇怪了?


不過,身為作家有點怪僻是無罪的,不,根本是應該的;全天下的人都會諒解,作家嘛!


“如果你嫁人了,我會想念你的。”蕭諾真心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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