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陳京默的要求(2/3)
高冷,甚至像是個鋸了嘴的悶葫蘆。
若是他不想,任憑你在他麵前做什麽,他也毫不理會。
但若是脾氣上來,那就是個火藥桶,一點就著,而且還是很難熄滅的那一種。
所以隻可以順著勸,卻不能逆著嗆。
林笙以為,她刻意這樣低姿態的好言相勸,或許陳京默想開了,也就不屑與她浪費時間了。
可是,她失算了。
“有件事,你或許還不清楚。”
陳京默語氣淡淡的開了口。
“什麽事?”林笙莫名的有些緊張。
“法律上,我們兩個人,依舊是夫妻關係。”
林笙眨巴眨巴眼,腦袋懵了一瞬。
“你說這話什麽意思?當初我走之前,已經簽了你給我的那份離婚協議,你自己也簽了字的。”
“隻簽字卻沒有登記備案,那就隻是一張紙而已。”
林笙瞬間腦袋一片空白,想要捋清這些事情,可又亂糟糟的毫無頭緒。
其實這件事,也根本不需要想太多。
陳京默的話簡單明了,已經說明了一切。
當初,陳京默將離婚協議給林笙時,林笙一度不願簽字。
後來,林笙對一切心灰意冷,隻想要帶著孩子重新開始。於是臨走之時,簽了離婚協議寄給了他。
“當初主張離婚的人是你,我也按照你的意思簽了字,為什麽沒有辦理?”
“離婚需要雙方共同到場,當年是你不告而別。”
陳京默說這話時,露出了幾分無奈之色,仿佛在對林笙說,這都怪你自己,當初就不該不告而別!
“就算我不到場,以你的手段,難道搞不定一份離婚協議?”
“我可是遵紀守法的公民,自然要按規章製度辦事。”
林笙壓著嘴角咬著牙,被陳京默氣的不知道說什麽好。
從前在一起那麽久,怎麽就沒發現,他還有這種無賴體質。
“好。就算當初是我辦事不周,既然我回來了,現在我們可以用一個遵紀守法好公民的方式,正式離婚!”
林笙看了看手表。
“吃過午飯後,剛好可以直接去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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