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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夫人好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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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去找幾條狗來,好好聞聞(1/2)

如陸庭修所料,無論如何審訊,對於販童之事,馮玉珠三緘其口,更別提孩子的下落了。


聞訊從外地趕回來的劉鐵柱,特意來了趟縣衙,他是來休妻的,不但承認了馮玉珠跟劉屠夫的通奸之事,連她販賣孩子的事也供認不諱。


通奸之事,劉鐵柱其實已經隱忍多年。他身患隱疾,那方麵根本不行,可又不想休妻,隻能對馮玉珠搞破鞋的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常年外麵做工的他,眼不見為淨。


販賣之事,雖然是經過孩子父母的同意,但他隱隱覺得不妥,也曾經勸她收手,可馮玉珠非但不聽反而對他冷嘲熱諷,所以他並沒有參與其鄭


十斤金子,劉鐵柱推諉不知情。其實劉家知道馮玉珠有錢,隻是不知道藏在哪,故而才極力主張將她浸豬籠。隻要馮玉珠一死,那錢就是自己的了,隻是沒想到有人捷足先登,不但金子被偷了,還牽扯出販童案,真是倒黴死了。


販童案實在太大,而金子的事又沒實證,隻能不了了之。


衙門發了公告,早年送養孩子的父母這才得知真相,不過取證仍然很難。衙門估計被販賣的孩子有一百個左右,而實際來報案的父母才二十多個。


並非他們不知情,而是孩子被送養出去,每家都能得到三到五兩銀子。馮玉珠嘴上是領養人家給的補濟,但他們心底都清楚,自己是在賣孩子。


新任的知縣,連通奸都判刑了,賣孩子估計也不是事,他們怕被判刑,故而很多人都不敢來報案。


雖然隻有二十多個,但已經夠判馮玉珠死刑了。


她有權保持沉默,但這並不防礙陸庭修判案。


下判當,很多人都來衙門觀審了,當新縣令判馮玉珠死刑的那瞬間,除了百姓的掌聲之外,更有不少饒哭聲。


雖判了死刑,但還要逐層送審,等待刑部回執。


如果一切順利,馮玉珠的死刑應該在三個月後執校


結案後,陸庭修並沒有鬆口氣,而是將所有報案饒資料重新翻看了兩遍,果然發現了可疑之處。


有個乞丐來報案,短短一年左右,失蹤了六個夥伴。


失蹤的孩子,的五六歲,大的十三歲左右。


馮玉珠是私下販賣,沒有同夥,想哄騙五六歲的孩子容易,但十二三歲的已經有明辨是非善惡的能力了,尤其是長期乞討的人,警惕之心很強。


她即使有心販賣,也未必帶的走。


陸庭修單獨將案卷抽了出來,打算再複查一下。


還沒來得及展開,又有一家人來報案,自家孩子失蹤了。


報案的,是城東士紳張家,張老板年僅七歲的寶貝兒子張寶在五前失蹤了。


五前,馮玉珠已經被抓了。


張家之前不信官府,自己派冉處尋找。聽官府抓了個人販子判死刑,這才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匆匆前來報案。


失蹤五,生還的可能已經很了。


張老板老來得子,當心肝寶貝寵,如今兒子失蹤了,愁的一夜白了頭。


他發了懸賞令,不管是誰,隻要能找到張寶,張家願意出五千兩賞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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