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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學的語言問題(1/5)

關於文學的語言問題


(本篇是作者1954年底在中國作家協會和電影局舉辦的電影劇本創作講習會上所作的報告記錄。)


我想談一談文學語言的問題。


我覺得在我們的文學創作上相當普遍地存著一個缺點,就是語言不很好。


語言是文學創作的工具,我們應該掌握這個工具。我並不是技術主義者,主張隻要語言寫好,一切就都不成問題了。要是那麽把語言孤立起來看,我們的作品豈不都變成八股文了麽?過去的學究們寫八股文就是隻求文字好,而不大關心別的。我們不是那樣。我是說:我們既然搞寫作,就必須掌握語言技術。這並非偏重,而是應當的。一個畫家而不會用顏色,一個木匠而不會用刨子,都是不可想象的。


我們看一部小說、一個劇本或一部電影片子,我們是把它的語言好壞,算在整個作品的評價中的。就整個作品來講,它應該有好的,而不是有壞的,語言。語言不好,就妨礙了讀者接受這個作品。讀者會說:羅哩羅嗦的,說些什麽呀?這就減少了作品的感染力,作品就吃了虧!


在世界文學名著中,也有語言不大好的,但是不多。一般地來說,我們總是一提到作品,也就想到它的美麗的語言。我們幾乎沒法子讚美杜甫與莎士比亞而不引用他們的原文為證。所以,語言是我們作品好壞的一個部分,而且是一個重要部分。我們有責任把語言寫好!


我們的最好的思想,最深厚的感情,隻能被最美妙的語言表達出來。若是表達不出,誰能知道那思想與感情怎樣的好呢?這是無可分離的、統一的東西。


要把語言寫好,不隻是“說什麽”的問題,而也是“怎麽說”的問題。創作是個人的工作,“怎麽說”就表現了個人的風格與語言創造力。我這麽說,說的與眾不同,特別好,就表現了我的獨特風格與語言創造力。藝術作品都是這樣。十個畫家給我畫像,畫出來的都是我,但又各有不同。每一個裏都有畫家自己的風格與創造。他們各個人從各個不同的風格與創造把我表現出來。寫文章也如此,盡管是寫同一題材,可也十個人寫十個樣。從語言上,我們可以看出來作家們的不同的性格,一看就知道是誰寫的。莎士比亞是莎士比亞,但丁是但丁。文學作品不能用機器製造,每篇都一樣,尺寸相同。翻開《紅樓夢》看看,那絕對是《紅樓夢》,絕對不能和《儒林外史》調換調換。不像我們,大家的寫法都差不多,看來都像報紙上的通訊報導。甚至於寫一篇講演稿子,也不說自己的話,看不出是誰說的。看看愛倫堡的政論是有好處的。他談論政治問題,還保持著他的獨特風格,教人一看就看出那是一位文學家的手筆。他談什麽都有他獨特的風格,不“人雲亦雲”,正像我們所說:“文如其人”。


不幸,有的人寫了一輩子東西,而始終沒有自己的風格。這就吃了虧。也許他寫的事情很重要,但是因為語言不好,沒有風格,大家不喜歡看;或者當時大家看他的東西,而不久便被忘掉,不能為文學事業積累財富。傳之久遠的作品,一方麵是因為它有好的思想內容,一方麵也因為它有好的風格和語言。


這麽說,是不是我們都須標奇立異,放下現成的語言不用,而專找些奇怪的,以便顯出自己的風格呢?不是的!我們的本領就在用現成的、普通的語言,寫出風格來。不是標奇立異,寫的使人不懂。“啊,這文章寫的深,沒人能懂!”並不是稱讚!沒人能懂有什麽好處呢?那難道不是胡塗文章麽?有人把“白日依山盡……更上一層樓”改成“………更上一層板”,因為樓必有樓板。大家都說“樓”,這位先生非說“板”不可,難道這算獨特的風格麽?


同是用普通的語言,怎麽有人寫的好,有人寫的壞呢?這是因為有的人的普通言語不是泛泛地寫出來的,而是用很深的思想、感情寫出來的,是從心裏掏出來的,所以就寫的好。別人說不出,他說出來了,這就顯出他的本領。為什麽好文章不能改,隻改幾個字就不像樣子了呢?就是因為它是那麽有骨有肉,思想、感情、文字三者全分不開,結成了有機的整體;動哪裏,哪裏就會受傷。所以說,好文章不能增減一字。特別是詩,必須照原樣念出來,不能略述大意,(若說:那首詩好極了,說的是木蘭從軍,原句子我可忘了!這便等於廢話!)也不能把“樓”改成“板”。好的散文也是如此。


運用語言不單純地是語言問題。你要描寫一個好人,就須熱愛他,鑽到他心裏去,和他同感受,同呼吸,然後你就能夠替他說話了。這樣寫出的語言,才能是真實的,生動的。普通的話,在適當的時間、地點、情景中說出來,就能變成有文藝性的話了。不要隻在語言上打圈子,而忘了與語言血肉相關的東西——生活。字典上有一切的字。但是,隻抱著一本字典是寫不出東西來的。


我勸大家寫東西不要貪多。大家寫東西往往喜貪長,沒經過很好的思索,沒有對人與事發生感情就去寫,結果寫得又臭又長,自己還覺得挺美——“我又寫了八萬字!”八萬字又怎麽樣呢?假若都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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