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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寫《殘霧》(1/3)

記寫《殘霧》


寫劇本,我完全是個外行,小說,寫不好,但是我敢寫。小說,假若可以這麽講,好像一個古玩攤,有一兩件好東西似乎就可以支持一氣。文字好,或故事好,或結構好,或什麽什麽好,有一於此,都足以引人注意。當然嘍,樣樣都好,無懈可擊,是最理想的了;可是不幸而瑜瑕互見,仍能好歹成篇,將就著算數,小說的方麵多,變化多;有膽子便可成篇;有功夫也能硬湊得不錯。因此,我有時候覺得寫小說比寫一篇短文還容易。這自然絕對不是說小說可以胡亂炮製,瞎抹一回,而是說小說於難寫之中,到底有很大的伸縮,給作者以相當的自由,使作者即使失敗於此,仍能取勝於彼。世上有不少毛病顯然而不失為偉大的小說。


詩,寫不好,但是我也敢寫。隻要我把握得住文字,足以達情達意,我就能得到幾行或幾百行詩。詩的困難,據我看,多半在使稍縱即逝的感情從心中消散,不能及時的,精到的,把它生動馨香的畫在紙上;或是心中有許多事,物,像醜陋的貨物一樣堆在棧裏,而不能點石成金,使它們都成為聲色兼美的寶物。一旦能突破上述的障礙,寫詩實在是件最開心的事,音節自由,結構自由,長短自由,處處創造,前無古人。


寫劇本,初一動手,仿佛比什麽都容易:文字,不像詩那麽難;論描寫,也用不著像小說那麽細膩。頭一幕簡直毫不費力就寫成了,而且自己覺得相當的好。噢,原來如此,這有什麽了不得呢!


來到第二幕,壞了!一方麵須和第一幕搭上碴,一方麵還能給第三幕開開路。眉頭皺得很緊,不往下寫便是自認無能;往下寫,怎麽寫呢?在這時候,我發現了劇本是另一種東西,絕不是小說詩歌的姊妹,而是另一家人。這一家人彼此的關係也許不是骨肉至親,可是又沒有一點不相關的地方;他們合起來是一部機器,分開來什麽也不是。第二幕啊要命!一想第二幕,第一幕便露出許許多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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