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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子理惑論》辨偽

《牟子理惑論》辨偽


《理惑論》三十七章,全文見梁僧祐《弘明集》卷一。題漢牟融撰,附流雲:“一名蒼梧太這守牟子博傳。”《隋書.經籍誌》子部儒家類,有《牟子》二卷,注雲:“後漢太尉牟融撰”,殆即是書。融字子優,不字子博,《後漢書》有傳。其為太尉,在明帝永平十二年。史不稱其有著書。本書稱“孝明皇帝雲雲”,其決非太尉融所撰,更不俟辯。即謂漢末有同姓名者,然書中自序稱:“靈帝崩後……牟子將母避世交趾。年二十六,歸蒼梧娶妻,太守謁請署吏”,則蒼梧平民,非太守也。故僅就原書標題論,已支離不可究詰。序中又言笮融事,而文義不相屬。竊疑此書為東晉劉宋間人偽作。初托諸笮融,或以笮字形近轉笮為牟,或因笮融不得其死。傳此書者欲別依托一有令譽之人,偶見後漢名融者有一牟太尉,又事熱心求法之明帝,與佛有緣,遂展轉嫁名於彼。此所推測,雖不敢必當,要之後漢初之牟融,決未嚐著《理惑論》,而後漢末並無牟融其人者,則可斷言也。


此書文體,一望而知為兩晉六朝鄉曲人不善屬文者所作,漢賢決無此手筆。稍明文章流別者,自能辨之。六點,最足證明偽跡者。


(一) 原文雲:“仆嚐遊於闐之國,數與沙門道人相見。”考《後漢書·西域傳》,“於闐自王敬矯命造亂被戕,桓帝不能討,自此與中國絕。”靈、獻之交,中國人安得遊於闐?此必在朱士行西行求法以後,於闐交通盛開,作偽者乃有些言耳。


(二) 原文雲:“今沙門剃頭”。“今沙門耽好酒漿,或畜妻子”。漢魏皆禁漢人不得出家,靈、獻時安得有中國人為沙門者。據此文所述僧徒風紀已極敗壞,必在石趙、姚秦極力提倡舉世風靡之後,始有此現象耳。


(三) 原書凡三十七章,自雲:“吾覽佛經之要有三十七品,故法之焉。” 佛經皆譯“章”為“品”,作偽者乃竊取斯義。考“三十七品”之名,始見於《維摩詰經》之佛國品,乃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之總名,亦名三十七法,非篇章之謂也。作偽者耳食誤用,殊為可笑,抑可證其書出支謙、羅什所譯《維摩》盛行之後矣。


(四) 原文雲:“世人學士,多譏毀佛法。” 後漢人著述,亡佚雖多,其傳於今者亦不少,至如單篇零劄,裒而錄之,可逾千篇,除襄楷奏議外,吾未見有一語及佛法者。王充《論衡》,專以批評為業,亦未齒及,此實漢代士大夫不知有佛學之明證,既無聞見,安有毀譽,此作偽者,道晉宋間情狀耳。


此書齗齗辨夷狄之教非不可用,此蓋在顧歡《夷夏論》出世前後,其他辨毀容,辨無後,皆東晉間三教辯爭之主要問題。而作此書之人,頗以調和三教為職誌,亦正屬彼時一部分之時代精神,故斷為晉後偽書,當無大過,但理既膚淺,文複靡弱,其價值又出《四十二章經》下矣。


惟有一事足資旁證者,著書之地,托諸交趾。原序雲:“時交趾 差安,北方異人,鹹來在焉”,此或為漢末交趾佛教頗盛之一種暗示,蓋當時中印交通實以日南為孔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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