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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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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做到最好(3/4)

br> 幾秒之後,沈琳琳有些機械地撿起了盤子,洗幹淨碗筷。


又忍不住將地拖了一遍。


拖地拖到門口的時候,眼淚終於忍不住流了下來。


她捂住臉,無聲地任憑眼淚決堤而出。


好開心!


終於自由了!


她拉緊別墅裏的窗簾,打開燈,跑到洗手間裏。


什麽假睫毛,什麽口紅,什麽化妝。


全都再見。


她拍拍自己剛過二十一歲的臉蛋。


心中歡喜無限。


“拿別墅換老娘跟你三年,你也不虧。”


沈琳琳的情緒漸漸穩定,滿臉的歡樂。


做三,做到她這份上,還真算是人生贏家了。


很多三看似風光無限,實際上隻是拿青春換一些廉價的錢財。


男人一個月甩給三兩三萬塊錢,就讓三服服帖帖地在家裏做家庭主婦,作為男人外麵的第二個家。


男人平時要回家應付家庭,子女。隻有累了,或者有衝動了,才會來到三這裏,尋找放鬆,或是尋找新鮮感。


雖然一個月兩三萬塊錢,在臨安城這樣的二線城市,日子過得可別太滋潤。


不過這人啊,就如溫室裏的花朵,一旦被養久了,就習慣了。


三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名分。


名分這東西,非常重要。


當然名分是古代的法,按照現在的法,那就是不被法律認可。


不被法律認可的結果是什麽呢?


那就是三一旦被男人拋棄,就將一無所有。


它不像法律認可的夫妻關係,就算離婚了,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還能一人一半。


甚至碰到男人是過錯方時,都可以讓他淨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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