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架
假如沒有神仙
首頁
關燈
護眼
字體:

第二章 努力了也要回去繼承家業(3/4)

之內,這住宅和店鋪隻能自己住,不能出售。


不能出售,那麽還是可以租賃了?


趙平看到這個條款的時候有些興奮。


不過接下來的要求又讓他咬牙切齒起來。


他的父母在協議上要求,在5年的執行期之內,店鋪上原本的偵探社也要他本人繼續營業下去,一旦偵探社倒閉,就自動將房屋和店鋪捐贈到公益組織。


有沒有搞錯!


他原本還打算將店鋪租出去,住宅自己住。


自己設計師的工作非常努力,已經基本上可以單獨做項目了,幹到年底就能步入資深,跳個槽工資也能翻一番。


店鋪的租金按照周邊的算大概有八九千。


屆時,無需支付房租,每月收入一萬六加,還有年終獎,在華炎國二線城市臨安一個人生活,豈不是美滋滋。


可惜協議上的這條要求讓他做包租公的夢想破滅,也讓他的工作別無選擇。


誰特麽不努力工作就要回家繼承家業的,他那麽努力,通宵加班都習以為常,還不是要回家繼承家業?


看著之後的條款比較正常,沒有什麽奇怪的要求,趙平當時的臉色才緩和下來。


隻是第二,當他冷靜下來之後,他不由地開始懷疑起這協議的效力。


這不會是他爹娘來哐自己兒子的吧。


在他付費谘詢了幾個律師事務所,得到了協議有效的信息之後,無奈地隻能認命了。


大不了五年之後,自己有了房產的全部權益再做它想。


雖然趙同學工作很努力,眼看著老大就要將他從設計助理提升到正式設計師,就要熬出頭了。


但人貴有自知之明,趙平可不認為他這個普普通通的市民,做個普普通通的設計師能在五年時間賺到一千來萬。


更何況,房子和店鋪,可是會漲價的。


怎麽選擇自然無需多想。


沒過幾,他就辦完手續來到了這個已經是空無一人的偵探社之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