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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傾紅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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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蠻霸(1/4)

領了文書之後,孫紹宗自然要去主管領導——治中劉崇善處報道。


不同於陳經曆那裏的明槍暗箭,劉崇善這邊倒是中規中矩的很,隻是扔了一大堆陳年舊案,以及年前未來得及勘合的卷宗給他,就把他打發去了刑名通判專屬的小院。


這倒也正常,畢竟丫年前剛剛吃了癟,又迫於形勢,不得不硬著頭皮替孫紹宗宣揚名聲——如今他稱讚孫紹宗的話言猶在耳,總不好立刻就翻臉不認人吧?


再說劉崇善雖然是孫紹宗的領導,但孫紹宗這個通判身為副手,卻也有著能製衡他的權利,如果做得太過火,孫紹宗甚至可以直接向朝廷彈劾劉崇善這個上官。


因此至少在表麵上,他是不敢威逼太過的。


說到這裏,似乎有必要解釋一下順天府的大致分工:


以前孫紹宗看古裝劇的時候,好像什麽事都是府尹大人【隻有順天府是三品府尹,其它都是四品知府】出麵料理,可現實中要真是這樣,府尹大人怕是早累死八百回了!


事實上,正三品的府尹在順天府就相當於市委書記,雖然名義上總攬大局,可以插手一切事情,卻很少處理具體的細務。


四品的府丞則相當於市長,同樣是抓大放小,不過管的細務要比府尹稍稍多上一些。


五品治中可比作政法委書記加法院院長,有開庭宣判、調查案件的權利。


而這三人又被尊稱為府衙裏的‘堂官’,也就是能升堂問案的官兒,餘下的大小官吏無論手中權力如何,都是沒有資格單獨升堂的。


六品通判共有三人,分管錢糧財稅、鹽鐵戶籍、刑名案件。


孫紹宗這個刑名通判,論職權相當於警察局長,並沒有升堂審判的權利,隻能獨立或者協助上級調查案件,提供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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