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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大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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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大戰後之歐洲(1/6)

1.巴黎和會


與會之國家 一九一八年之冬協約國既敗德國及其同盟乃擇定巴黎及其附近之維爾塞為各國代表議和之地。一九一九年正月開會。和會中主持討論及最後決議者,實僅五大國:即英國、法國、美國、意大利及日本是也。參預和會之國家有英國諸殖民地: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南非洲及印度。有南美洲之巴西及其他十一共和國。有歐洲之比利時、塞爾維亞、希臘、羅馬尼亞及新興之波蘭、捷克斯拉夫。有亞洲之漢誌、中國、暹羅。有非洲之來比利亞。總共三十二國。德國、俄國及其他中立國均不與會。


和會三大頭 和會中重要條件始終由三大頭—法國之克裏門梭(Clemenceau)、英國之魯意佐治、美國之威爾遜—秘密討論而決定之。諸小國代表多向之抗議,無益也。法英美三國代表之意以為此次戰事三國之功最多;且與會諸國之利害多所衝突,如公開大會討論斷難成事,故非出以秘密專斷不可雲。


德國領土之損失 一九一九年五月五日和約草案成,由大會討論通過之。依和約規定:德國領土大縮。割阿爾薩斯洛林於法國,割卜山(Posen)及西普魯士兩省之大部於波蘭。其他較小之領土或並入波蘭,或並入丹麥,由各該地居民自決之。但澤一城原極重要,自是亦獨立而為自由城。一切殖民地概行放棄。其在非洲者由國際聯盟委任英國法國管理之。其在太平洋中者改隸澳洲或日本版圖。為永遠削弱德國起見,德國須交出大部分之海軍,全部分之飛機及潛艇。陸軍不得過十萬人,廢止征兵製。限製軍器之製造及購買。協約國占領萊茵河西岸至和約執行完了為止。


賠款問題之困難 和約中最困難問題為戰爭中協約國要求德國賠償損害之數目問題。此事當時決定由協約國組織賠償委員會以決定德國應賠及能賠之數目,二年後報告。唯德國先須賠出約一千兆銀圓之巨款。並須為協約國製造船隻以補償戰爭中所擊沉者。又因破壞法國煤礦之故應賠償巨量煤礦於法國。當時英、意、美諸國之經濟專家已知和約條件過苛執行不易,且足阻止歐洲元氣之恢複矣。


德國人聞之大憤,群以和約為含有複仇精神,殆與滅國無異。乃向和會提出長篇之抗議,意謂此約違反威爾遜之十四要點;賠款不加決定,無異淪德國於奴隸之境;至於當日立須交付之賠款亦超出德國全部之財富。又謂德國即被迫簽字亦無力可以履行。並不認此次戰爭之責任全在德國。唯德國雖迭次呼籲終無結果。卒於六月二十八日勉強簽字於維爾塞宮中。


2.國際聯盟


國際聯盟公約 對德和約中之第一部即係國際聯盟之公約,此誠人類史上最重要史料之一種。美國總統威爾遜深信國際聯盟之組織實為現代偃武修文之唯一方法,故堅持《聯盟公約》須為和約之主要部分。


聯盟之組織 凡完全自主之國家及殖民地如能證實其有意遵守公約者得為聯盟會員。唯當時德國及其同盟暫時除外。俄國及墨西哥須俟確定政府成立後方得加入。聯盟之永久機關設於瑞士之日內瓦。設有議事會參事會各一。議事會中會員各有一表決權。參事會會員除五大強國代表(英、美、法、意、日)外,並由議事會隨時選舉其他四國代表充任之。兩會會期均有一定。參事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一切重要提案須全體一致方得通過。


弭兵政策 無論何種戰爭或影響世界和平之舉動均視為有關聯盟之事件。凡聯盟會員中有足以引起戰爭之爭論均須提出國際公斷,或請議事會或參事會加以調查。如既提出公斷則公斷後須絕對遵守,不得宣戰。如提請調查則參事會或議事會須加以精密之調查,並須於提請後六個月內報告實情並陳述其主張。如報告及主張除當事者外全體同意,則當事者不得再行宣戰。如主張未能全體同意時當事者在報告後三個月內不得宣戰。如會員不遵規約任意宣戰即作為對於聯盟全體會員國之宣戰。諸國須與之斷絕商業及經濟關係,並禁止人民間之往來。聯盟會員並須互相尊重及維持各國領土之安全及政治之獨立。


世界法院 《聯盟公約》並規定設立一永久國際法院,即通常所謂世界法院是,以受理並判決國際爭端為職務。聯盟參事會並計劃裁減軍備及限製軍器製造。所有各國條約均須向聯盟注冊而公開之。


委托管理製度 昔日弱小民族所居之地之屬於中歐諸國者如土耳其帝國之一部分,中非及西南非,及南太平洋諸島等均由國際聯盟保管之。依據所謂委托管理製(mandato),凡弱小民族均委托所謂“先進國”(advanced nation)者管理之以求諸地之安寧及發展。受有委托之政府須每年報告其成績於聯盟。


國際勞工局 條約中並規定設立“國際勞工局”(International Labor Bureau),以謀世界工人狀況之改良,並謀男女及童工工作狀況之改進。此局由聯盟監督之。


3.歐洲地圖之變色


奧地利之瓦解 奧地利舊帝國之瓦解實為此次戰爭最驚人之結果之一。當戰爭將終之時北部斯拉夫人所謂捷克者組織捷克斯拉夫(Czechoslovakia)共和國;南部斯拉夫人組織南斯拉夫(Jugoslavia)王國;領土大縮之匈牙利亦宣布獨立。奧地利領土大減,亦一變而為共和國。其王查理第一於一九二二年死於國外,六百年來哈布斯堡皇族之祚於是乎遂絕。


奧地利本為昔日帝國之中心,至是國家財源大半斷絕,因之經濟極形困難。甚至行政費用亦無著落,竟瀕破產。更無論改革善後矣。國內饑饉及叛亂相繼而起者前後凡三年。紙幣僅值昔日原值千分之一一五。國際聯盟乃設法使借外債二百七十兆銀元,由西歐諸國政府擔保之,聯盟並協助奧地利政府以謀善後。奧地利財政乃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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