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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主君共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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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偶遇救人(2/3)

了套子牽著馬去飲水。


車架停靠在一個四角的小亭子旁邊,不知是什麽時候建的破舊的很。幾個人都有些累了,各倚在亭子的一側閉目休息。


不會兒突然聽到那邊傳來一陣急促的喊聲,“申先生,申先生。。。。。。”


小廝從河邊往回跑,邊跑還邊喊,一副十分焦急的模樣。


幾個人不約而同地站了起來,小廝跑到跟前時,話都說不利索了,夾雜著呼哧呼哧地喘氣聲,“那邊。。。。。。那邊有個人,好像是被人打死了。”


申立刻皺起了眉頭,怎麽有人敢大白日殺人呢。大啟國律法相當嚴苛,除了打殺奴籍官府不會追究以外,其餘殺人者輕則流放,重者腰斬,不管你是皇親國戚還是黎明百姓。


“你們在這裏等一等,我去看看。”


夏薑也知道此事非同小可,律法這些她曾特意請教過沐夕堯,大啟國土上很少有殺人的案子發生,就是因為代價太大。


申跟著那小廝走到河邊,繞過擋路的石頭,一眼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男孩。他約莫八九歲的樣子,衣衫襤褸得,皮肉上有許多細長的傷口,看著像是鞭傷。


申蹲下身子用手探了探,有氣息人還沒死,不過這臉色很不正常。他又將手覆在男孩的額頭上,果不其然男孩身上燙得厲害。


“先生,怎麽樣?人還有救麽?”


申點了點兒頭沒說話,他還得檢查一下這孩子是不是逃奴。


大啟國律對於逃奴曾有嚴苛的規條,若被發現窩藏逃奴即會視為大逆不道,不僅逃奴會被亂棍打死,窩藏逃奴者也會受牽連,輕則杖刑重則流放。


若這孩子真是逃奴的話,無論如何也不能帶他回去。


不過如今逃奴的身上都有家主的印記,多是以燒紅的鐵烙烙上去的,十分容易辨認。所以成重就想著先檢查一下,看看這孩子身上也有沒有奴印。


他輕輕一拽,包在那孩子身上的幾片破布就被拽了下來,這才看清他身上何止是鞭傷啊,幾乎沒有一塊完好的地方。


有些地方的口子已經結了痂,黑紅色的血痂髒乎乎的,跟補丁一樣釘在皮肉上;有些地方傷口還沒有愈合,粉白的肉向外翻著,上麵還沁著血珠。


申仔仔細細的檢查了一便,倒沒發現奴印,竟然不是逃奴,那是誰這麽大的膽子將人打成這樣的?


“先帶回學宮再說吧。”


不是逃奴就好,其他的等醒了再慢慢問也不遲。


申將人抱了回來,因為那身破衣服已經不能穿了,所以那男孩被抱過來的時候幾乎是不著寸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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