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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與火之魔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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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惡人的道理:幹(2/3)

托馬斯曼老人家的兒子也上了銀山去挖礦。


如果是呆在家裏,那實在隻有等死,田地裏的罌粟並不需要年輕力壯的勞動力,種植下去後,罌粟的生命力極強,家裏的老人和女人看著這片罌粟的生長就足夠。


克裏岡的十一戶子民,家家戶戶的男人都在銀山挖礦養家糊口。


*


“姑娘叫什麽名字?”格雷果問。


“朱莉。”托馬斯曼答。


“幾歲了?”


“十三歲。”


“來過月事了嗎?”


“……是的……大人……”


來過月事就是真正的女人了。十三歲,在這個世界裏是可以結婚的年齡。


“托馬斯曼,你會養馬嗎?”


“會,大人。”


“很好,你來給我養馬,每個月給你二十一枚銅星。”


“……如您所願,大人……”


格雷果點點頭,看向記事本、甜嘴拉夫、劊子手鄧森、腦殘粉波利佛,最後看了一眼學士哈利,心裏暗道:“我要把銀廳的泰格·沙略特伯爵抓起來,敲詐他幾百金龍,但為了一個窮人家的女孩子去動手並不合適,也得不到泰溫老兒的支持。不過七國第一凶的流氓還用講什麽道理?就是幹。”


貴族和貴族之間為了平民而起了爭執,如果是命案,比如一個貴族殺死了另一個貴族轄地上的平民,也不過賠大約幾十枚金龍,這錢並不是給苦主的,是給領主的。再由領主拿出幾枚金龍去安撫自己的子民。


雖然這違背了國家的律法,平民還是可以去大領主處告狀並要求殺人償命的,但是私底下大家基本上都是貴族和貴族進行調解,以錢平事,約定俗成。


如果是貴族和貴族之間發生了爭鬥,隻要不出命案,都可以通過金錢來私底下擺平。一個貴族抓住了另外一個貴族的族人,隻要不是血海深仇,都不會選擇殺掉,而是索要贖金。這個更是通行七國,而非西境獨櫻


格雷果太窮了,他清楚自己需要賺錢。而要賺錢,抓住泰格·沙略特能換到沙略特家族最多的錢。粗略估算一下,三百金龍應該沒有問題。


三百金龍,一筆真正的巨款。


按照常理,格雷果作為貴族,他是不會為了一個平民的女子朱莉而去和沙略特伯爵開戰的。


格雷果雖然無敵,但沙略特的礦山守備隊都有一千人,家族士兵更是多達一千以上。一旦開戰,沙略特能在很短的時間內集合起三千以上的人馬。


有錢人不缺人打仗,沙略特的礦山守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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