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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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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祖父吃官司

介浮公在京城做京官始終未得到升遷,因為他的思想和為人都與別人不同。他不會巴結上司,又愛批評指責別人,放外官時隻放了一個知縣。在江西任金溪縣知縣時,他自理訟詞,還讓外甥暗中走進監獄裏去觀察,如果發現有管牢的獄卒拷打或虐待犯人,他就連夜坐堂,親自用火光照看傷痕,嚴懲獄卒。


清光緒十八年(1892年)十二月三十,樟壽的曾祖母戴老太太去世,介浮公接到電報後便告假回鄉。次年三月,他攜潘姨太太和兒子伯升回到紹興家裏。他脾氣真是糟透了,經常罵人,不過不是那種拍桌子瞪眼睛大罵,而是喜歡指責別人缺點挖苦他人短處,從呆皇帝(光緒)昏太後(慈禧)罵起一直罵到兒子侄子,在家裏住了半年發了半年脾氣,鬧得雞犬不寧。他的脾氣不僅影響了他的前程,也為日後的案件造成了惡果。


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秋天,浙江舉行鄉試,任主考和副主考的殷如璋和周錫恩,已經離京前來浙江。主考殷如璋與介浮公是同年。有幾個親戚朋友串通幾個有錢的秀才,湊足一萬兩銀子寫成錢莊的期票,封裝在一個信封裏,請介浮公送給主考買通關節。介浮公到蘇州等候主考到來,見過一麵之後,便差遣跟班徐福將信送過去。徐福是一個鄉下人,因為學會了一套打千請安禮節,口中“大人小的”挺會來,便被雇用帶到蘇州辦事。也是事有湊巧,那天,正副主考正在主考船上聊天,主考接到信後沒有立即拆看,將信放下,讓送信人回去。沒想到,鄉下人徐福不知趣兒,竟然在船艙外邊叫喊起來:“信裏邊有銀票,怎麽不給打收條?”這事便敗露了。報到江蘇巡撫那裏,交蘇州府查處。介浮公知道躲避不過,便去自首了。於是,介浮公被關在杭州獄裏。本來,杭州知府王仁堪想要含糊了事,說犯人素有神經病可免其罪。可是,介浮公卻不買賬,宣稱自己沒有神經病,竟然在公堂之上振振有詞地揭短挖瘡疤,曆陳某次某次科考某人某人買通了關節中了舉人,他這次不過是照樣辦事而已,算不得什麽大不了的事。這樣一來,這件事隻好依法處理,由浙江省主辦,呈報刑部請旨處分。


科舉考試案件的處理非常嚴厲,通常打通關節之人都被判處死刑,甚至牽連到幾十人被殺戮。不過,清末處理科考案件有所改變,大多不願深究而敷衍了事,因而介浮公案件得到從輕處理,判定“斬監候”押在杭州府獄中。


附記:介浮公在杭州府獄中監禁了八年,直到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刑部尚書薛允升上奏朝廷才得以赦免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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