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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太短 而遺忘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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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和偶像都已老去(1/5)

“center”1


我們去聽陳奕迅演唱會。


我,小倩,華仔,還有阿熙。


是臨時決定去的。


去之前的晚上我還在加班趕稿子,蓬頭垢麵。小倩身上的麻布裙子皺得像舊報紙,坐長途飛機沒來得及換衣服。華仔腆著肚子,腳上隨隨便便趿拉著一雙拖鞋。阿熙打扮得最正式,係著領帶,那樣子像是從會場上直接趕過來的。


這樣的四個人,混在一群平均年齡不過十七八的潮男潮女中間,真是突兀的存在。周圍的人都在興奮地嚷嚷,隻有我們心不在蔫地打著哈欠。


燈光照到舞台中央,在山呼海嘯的喝彩聲中,萬眾期待的主角登場了。


台下的孩子們頓時全都站了起來,揮舞著熒光棒大聲叫著:“Eason,Eason……”


華仔轉過頭問小倩:“看個演唱會,他們叫‘醫生’幹嘛?”


話剛出口,他的椅背被人踢了一腳。


“收聲啦,大叔。”後排的小靚女對他的“無知”忍無可忍。


華仔居然沒反駁,我估計他是被“大叔”兩個字嚇到了。


不管我們承不承認,我們都已經是三十出頭的中年人了,無法掩飾滿臉疲倦的中年人。


台上的陳奕迅開始唱歌,電子屏一行行地打出炫目的歌詞:“消失太快,捉得到太少……叫皺紋散開,讓青春歸來。喜歡花一天跟你一切是愛……”


台下的男男女女安靜了下來,揮著熒光棒輕輕跟著哼唱。這是屬於他們的時代曲。


我們四個沉默著,因為隔閡。我們千裏迢迢地趕來聽陳奕迅的演唱會,結果,這萬人合唱的開場曲,我們根本就沒聽過。


“叫皺紋散開,讓青春歸來。”


這樣的歌聲對我們來說更像是一種召喚,召喚出記憶中的千千闕歌,以及那一去永不回的青春歲月。


“center”2


我喜歡的第一個偶像,他也姓陳。


叫華仔“大叔”的小靚女不知道,我們在她這個年紀的時候,都是從來沒聽過演唱會的土包子。在我們十幾歲時,不僅沒聽過演唱會,還沒買過唱片。偶爾買幾盒磁帶,都是盜版的。


我們聽到喜歡的歌,就會用一個本子將歌詞抄下來,一行行工工整整地抄下來。


我還記得我抄下的第一首歌,那是陳百強的《今宵多珍重》,是對著十四英寸的黑白電視屏幕急急地抄下來的:


愁看殘紅亂舞


憶花底初度逢


難禁心頭淚湧


此際幸月朦朧


愁緒如何自控


悲哀都一樣同


情意如能互通


相分不必相送


……


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是在學校的廣播裏。那時我隻有十四歲,剛從鄉下轉來城裏的初中,說一口鄉音濃重的普通話。在自我介紹時因為口音和緊張,被人取笑說是“小結巴”,羞愧的我憤懣得跑到一棵桂花樹下偷偷哭。正哭得起勁的時候,一個男孩子在我身邊坐了下來,兩條長腿懶洋洋地攤在桂花樹下,也不勸我,隻說:“聽,這歌多好聽。”


空蕩蕩的校園一角,傳來一個深情細膩的男聲,是從學校廣播台傳來的吧。那歌聲如泣如訴,似乎有一種壓抑的柔情隱藏在婉轉的旋律之中,聽來分外哀傷。我們所處的位置離廣播台較遠,遠遠地聽來,那歌聲更是縹縹緲緲,如隔雲端。


我不知道他唱些什麽,但聽在耳裏,隻覺得字字鏗鏘,合著那曲調,說不出的婉轉悠揚。


那個男孩子沒有再說話,等這首歌結束,廣播裏換了一首嘹亮的歌,他懶洋洋地站起來跟我說了聲“再見”就走了。走的時候,他隨意拂了拂衣服,淡黃色的小花瓣從他身上落下來,像下了一陣桂花雨。


這是我初次遇見阿熙的場景。


很多年以後,我每次想起他來,都好像重回到了那個午後。初秋的陽光,桂花飄香,阿熙臉上懶洋洋的笑容,還有空氣中流淌著的憂傷歌聲。


後來看電視我知道了那首歌叫作“今宵多珍重”。然後,那個叫陳百強的歌手,成了我懂事以來的第一個偶像。我記得他穿白色西裝,眼神中有著霧一樣的憂鬱,過門處隨意的幾個舞步,顯得優雅而瀟灑。


我喜歡上他歌的時候,他已經不在人世了。那時沒有網絡,信息閉塞,我是聽小倩說起,才知道這個悲傷的消息。


我沒有告訴小倩的是,在聽說他的死訊後,我用被子蒙住頭偷偷哭了一整晚,第二天眼睛腫得像桃子一樣。


我很難過,這種難過無法向人訴說。同時,我非常清楚,沒有人能理解我的難過。興許日子久了,有一天這種難過連我自己也無法理解。


所以後來有一天,當阿熙告訴我他在知道黃家駒因意外去世的消息後哭了時,我隻用點頭來表示:我信。


因為,我也曾因為同樣的傷痛蒙著被子在深夜哀哀哭泣。


我曾經以為,這種哀痛無法啟齒,可他讓我發現,居然有人,和我有著同樣的感情觸動。


這世間居然有這樣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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